你覺得 多少的薪水能夠讓你願意忍耐工作上所有的勞務? (身體與心理)
是兩萬?三萬?還是更多?

當我仔細想過這個問題
並親身體驗後
我得到一個結論

那就是
如果薪水不怎麼高
那我要做我自己喜歡做的事

如果大公司制度不好
那我願意在小公司當一個重要的人

在這個大家常說工作難找的時代
其實我覺得工作不難找
只是看你願不願意去做

我會給自己很多假設的情境
去挑戰我對這份工作的熱忱
如果有一份工作是
即使別家公司出了兩倍薪水
即使工作環境比現在好幾十倍
我還是想留下來
那我想 這就會是我愛的工作
只可惜
現在這樣的工作還沒出現
我也還在摸索
自己要的到底是什麼
 
to be continued......
對不起大姨媽來訪我思緒有點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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