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星期
公司有一位審察科的人員因車禍過逝

消息傳出來後
大家一片嘩然

我們共同想到的第一件事情是是:
他的保險金可以領多少?
他還有老婆小孩耶
那些保險金 夠讓他老婆小孩生活嗎?


另一件事情是:
對方的車子是否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可賠償足夠的金額

(今早才討論一件新聞 也是車禍死亡事件
 對方要求賠償800萬 後來上訴到法院 法院強制要求賠償1200萬 
 原肇事者雖有投保700萬的第三人責任險 但竟然還是不夠去理賠對方!!)


一般人
通常因為強制險是政府規定的
所以
保了強制險以後
並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保什麼

其實
車險的重要投保項目分成三樣

1.強制險 (政府規定)

強制險保的是對方的人身安全

也就是
當兩車相撞的時候
一定要立刻報警
然後若有體傷死亡的部份
強制險可以申請$160萬的死殘給付以及 $20萬傷害醫療

但一般的事故中若有發生不幸的死亡事件
通常理賠的額度約為450萬
所以若只有投保強制險
扣除160萬以後 有290萬須賠償給對方

2.駕駛人傷害險

駕駛人傷害險保的是自己
也就是
萬一發生車禍事故
對方肇事逃逸
無法向對方申辦強制險的公司申請理賠時

就可以用駕駛人傷害險申請理賠


我還記得有一次
有一位客戶跟腳踏車相撞後
送醫院治療
但因對方是腳踏車
並沒有所謂的強制險可以理賠他醫療的部份
所以除了向對方索取賠償外
若對方以離開現場
就只好認了 
幸好當初有幫他加駕駛人傷害險!!
不然跟腳踏車相撞 
看是要怎麼辦 
 
另一種事故是
下雨天自己騎車滑倒受傷
因為並沒有車碰車事故
所以也沒有強制險可以申請自己受傷的理賠

這時 駕駛人傷害險
就可以補足這方面的缺口
(但自己蓄意去撞電線桿可不算喔)

3.第三人責任險

第三人責任險最主要的功用是
補足強制險理賠不足額的部份
舉例來說
若發生死傷事件
強制險原本就有理賠對方$160萬以及傷害醫療$20萬的額度

但若額度不足的部份
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客戶
可以直接報警後
打電話給業務員
請保險公司出面談理賠金額
(就像美國影集 發生車禍時 兩個肇事者還可以坐在一邊聊天喝咖啡 等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如果你認為這一點都不重要
那請騎車小心 也小心騎車 減速慢行
注意行車安全 保護自己也保護路上的騎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e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