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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散步,
順便到畫室跟老師申請我要參展,
還有預約我要去畫畫,
老師問我要畫什麼?
我說我想送一幅畫給一個朋友,
什麼樣的畫呢?
就是有一顆聖誕樹,然後有一個溫暖的背景,
我想在空白處寫上"願幸福為你偏心"
我更想在背後偷偷寫一些想對他說的話。
這個舉動,我自己也覺得太浪漫了吧!
對一個人最大的喜歡,
就是我願意花時間跟心思,藏一個想讓你不小心發現的秘密。
後來,跟老師討論到要參展的事情,
說參展好像很厲害,其實就是把自己的作品裱框,
在老師的畫室掛起來,
為期三週的時間,讓人去參觀,然後吃吃小點心,體驗作畫的快樂。
我看參展的都是小朋友,
老師說:妳的畫放在他們中間,別人看不出來的...(什麼意思蛤!)
我喜歡我的每一幅畫,
就算有人想高價買回我都不賣!
散步回家的時候,
聽了幾首歌,我一路上自己開心的跟著唱,難過地跟著哭,
真是討厭患得患失的感覺。
貼了文就期待被回應,沒有回應又覺得那我到底貼給誰看,貼了幹嘛?
最後自己默默刪文,好像那樣的心情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回家整個不舒服,空氣真的太差了啦!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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